我真是超级明星 - 第306章 仪仗队(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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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写出《喀秋莎》这首歌的时候,郑谦还特地查询了资料,发现苏联历史上还真有许多叫“喀秋莎”的人名,这样一来,郑谦写出这首歌的唯一漏洞也有了完美的解释,喀秋莎也因此而成了一个具象化的符号,它不具体代表某个人,而是一种精神意义上的象征,是饱受战争煎熬的苏联士兵们在硝烟与战火之中,唯一能得到的心灵上的温存和慰藉。
    相比较前四首的激烈磅礴,《喀秋莎》这首歌的曲调还是比较欢快的,而且真正的成曲,主基调应该是手风琴音,可以演奏出浓厚的苏联风格,更加吸引人的注意。
    当然,钢琴弹奏也能把这首歌完整呈现而出,但相比较来说就少了一丝苏联的情怀。
    当郑谦十指舞动,开始在黑白键上缓慢弹奏,轻柔而铿锵有力的琴音缓缓流入军艺学子们的耳畔,一时间,所有人激荡的心情都在此刻安静了下来。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那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喀秋莎站在那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郑谦此刻气沉丹田,使头腔共鸣,一出声便是嗓音浑厚的美声唱法,让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
    这是他们第一次听到郑谦如此演唱,一时间都是新奇不已。
    对于郑谦来说,《喀秋莎》这首歌,如果用个人嗓音来演唱,有点“势单力薄”,不如合唱时能给人带来的震撼,而美声唱法较为嘹亮和浑厚,气势上有所增加,也能给这首歌增加一些亮点。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喀秋莎》的旋律,那熟悉的苏联风格,以及郑谦哼唱出的歌声带来的感动,都让学子们瞬间喜欢上了这首歌。
    “虽然没有前几首歌那么让人震撼,但为什么我却更加感动了……”
    “我想起了俄国总统前段时间访问我国时带来的仪仗队,他们穿着苏联的军装,当然我就感觉眼眶湿润……”
    “是啊,忘不掉前辈们经历的那段日子,为了共通的理想额人并肩战斗。”
    “过去回不去了,但我们从没有忘记那段时光!”
    “六十年过去了,我们将要踏上前苏联的土地,为曾经的英雄们唱一曲喀秋莎!”
    “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喀秋莎的问候传达……对不住,先哭为敬!”
    郑谦的歌声如梦似幻,为在场所有曾学习过苏联曲风的学子们,带来了来自苏维埃的问候。
    尽管学子们在此刻陷入了缅怀和感慨。
    但所有人都明白,那个真正让人向往的苏维埃,早就死在了1991年的冬天。
    从那以后,世界上只剩下我们循着苏维埃留下的道路,一往无前。
    ……
    军艺交响乐团的指挥宋辉明,带着郑谦写出的五首乐曲,开始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率领交响乐团的同学们,不断的进行演奏练习,以备即将到来的红场阅兵礼。
    在练习的时候,交响乐团的乐手们只感觉到每个细胞都在兴奋。
    他们耳边不断回荡着郑谦演奏过的音符。
    而当这些音符出现在自己手中的乐器时,那来自灵魂深处的雀跃让所有人感觉到了舒爽。
    能入选军艺交响乐团的学子,都是学校里乃至整个艺术院校都比较拔尖的乐手。
    没有人不热爱自己的事业,甚至愿意把一生都奉献给音乐。
    以往他们都在练习各种古典交响乐曲,遵循着西方国家的教科书来演奏。
    可现在,郑谦的出现,仿佛带领着他们在弯道超车。
    一首首经典的史诗级乐曲,彻底打开了他们对于交响乐最深层次的热爱,于是所有人都不再局限于西方演奏指法,一个个都开始了天马行空的创造。
    那一刻,犹如百鸟朝凤,演奏出的乐曲,不再有所束缚,让所有人都深深陶醉。
    而合唱团的同学们,除了练习交响乐曲的和声之外,对于《喀秋莎》这首歌更是发自骨子里的热爱,全团三十六位学子,就算在上课的时候,也会情不自禁的哼唱出《喀秋莎》的曲调。
    因为没有保密条例,学子们自由自在的哼唱,那优美的曲调和熟悉的苏联风,瞬间吸引了其他同学。
    于是在短短几天时间里,《喀秋莎》宛如病毒般扩散,在每一个自习室的课堂里响起。
    这天,军艺院长楼庆春来到学校,与政委董自强汇合,准备就上半年的工作开展会议工作。
    忽然,操场上传来了热烈而整齐的合声。
    虽然会议室距离操场有很长一段距离,但因为合声参与人数太多,声音大到竟然传到了这里,现场的导师、主任们都皱起眉头。
    楼泽见状,正准备去关上窗户,却见坐在主椅上,穿着中山装,头发灰白却打理的一丝不苟的父亲楼庆春,轻轻摇头。
    于是楼泽便作罢,重新回到了会议桌前。
    此时,会议室里一片安静,现场十多位学校主要领导都没有说话。
    窗外源源不断的传来学子们的合声:
    “姑娘唱着美妙的歌曲
    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鹰
    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
    她还藏着爱人的书信
    ……”
    楼泽悄悄打量父亲,发现父亲一脸平静,神色间没有丝毫的波动,只是专注的听着学子们的歌声。
    歌声一遍又一遍的响起、结束,足足持续了将近十分钟。
    终于,学子们似乎唱累了,休息了下来。
    会议室内。
    楼庆春开口道:“楼泽,这就是那首《喀秋莎》?”
    楼泽点头道:“对,郑谦写的五首乐曲中的一首,是一首很有苏联风的歌曲,最近很受学生们的喜欢。”
    政委董自强笑着说:“的确是苏联风,楼院长,当年咱们去苏联学习的时候,也学习过这样的曲子。”
    “的确学习过,我印象很深刻,我记得,当时咱们那一群留学生,就你的手风琴弹得最好,老师经常夸你。”
    楼庆春似乎陷入了回忆:“我就不一样了,每一次弹快板的时候,右手总是跟不上,漏音非常严重,我识谱也慢,一个乐句,往往重复很多遍,很难进一步。”
    两位大佬谈论当年苏联留学时光,会议室里其它领导也随声附和。
    楼泽虽然也在苏联学习过一段时间,但仅仅只是作为交换生留学,只有一年时间。
    而且楼泽作为交换生去学习的时候,苏联早已不复存在。
    尽管对苏维埃的向往没有泯灭楼泽去俄国留学的热情,但先辈们当年留学的氛围已经不在,脑海里对于苏维埃的回忆,仅仅停留在影像和历史资料当中。
    如今的俄国,已经算不上苏维埃的正统,国内西化严重,特别是美国自冷战后对全球敌对国家发起的颜色革命,让无数留有苏维埃痕迹的国度几乎遭遇万劫不复,俄国作为重点打击目标,对其渗透更是不留余地。
    如果不是有一位强权总统力挽狂澜,在美国的大棒之下,俄国重蹈苏联覆辙,在所难免。
    虽然被层层封锁,牺牲了经济,但军事力量上,至少在目前来说,是绝对能让美国为之忌惮,不敢在明面上大做文章,这也让昔日的苏联保留了最后一丝的尊严。
    相比较起来,中国反而在这条路上走出了自己独特且唯一的道路,并且正在开花结果,成长为参天大树,大步向着完美的特色社会主义前进着。
    “《喀秋莎》很好……”
    楼庆春沉吟了一下,说:“自强,你还记得当年我们的阅兵礼,俄国带着前苏联的红军仪仗队,带着苏维埃的国旗,来到我们这里的时候说过的话吗?”
    董自强点头道:“他们说,我们是历史尘埃中开出的花,悄悄拔尖,惊艳了所有人。”
    楼庆春缓缓道:“这一次,我想让我们的三军仪仗队,走出国门,前往莫斯科,为曾经我们向往的苏维埃,唱一首《喀秋莎》!”
    这句话一出,整个会议室都怔然了。
    三军仪仗队所代表的的意义非同凡响,从上世纪中叶成立以来,就担负着外国大使呈递国书时的仪仗任务。
    他们分别来自陆、海、空三军。
    他们政治素质一流,身体条件好,个头适中,相貌英俊,
    他们是国家的名片。
    从建立初期,到现在,六十年来,从来不曾走出国门。
    但今天,楼院长竟然想让三军仪仗队走出去,前往莫斯科,参与红场大阅兵。
    这不是楼院长能作主的事情,需要最高领导的首肯。
    楼泽此时突然就有些热血沸腾了,压抑着心中的激动,点头道:“我觉得,可以!”
    其他人见状,也纷纷点头。
    这件事,其他人根本没有建议权,因为只有院长、政委有这个资格对上提出这样的建议。
    而对楼泽来说,这件事一旦真的成真,那么《喀秋莎》这首歌曲,就将由三军仪仗队来完成,那其中所代表的荣誉和意义,楼泽单单是想一想,都激动的浑身发抖。
    会议缓慢的进行着。
    一个小时后,会议结束,楼泽立即收拾好手中的文件,快步离开,途中碰到了正在端着脸盆,准备去打水洗头的军艺交响乐团唯一的钢琴手许明明,立即大喊道:“许明明,喊上其他人,操场集合!”
    许明明看到楼泽如此兴奋的模样,手中的脸盘啪的一下掉在了地上,等反应过来,心中顿时涌起一股莫名的激动,直觉上感觉大事要发生了,立即大吼一声:“收到!”
    而后便捡起脸盘,飞速的朝自习室、宿舍、排练厅等地方狂奔。
    很快,整个交响乐团、合唱团一百六七十号人一窝蜂的从学校的各个角落疯狂的奔跑向操场,惊起哇声一片。
    “我靠,出什么事了,一个个都跑这么快?”
    “咦,这不都是交响乐团的那些师哥师姐们吗?”
    “这是干什么去了?于尊,你们跑这么快干嘛?”
    “不知道!”
    “……过分了啊,进了交响乐团也不能这么拽啊!站住,你再跑我可不还钱了啊!”
    “去你丫的,我是真不知道,你别拦我,楼导喊人,没说原因!”
    “楼导?我靠,楼导喊人打架吗?走走走,算我一个!”
    几乎是裙带效应,在不断有人奔跑向操场的时候,许多好奇的同学也开始拔腿就跟着跑。
    于是楼泽就看到,原本预计会有一百来人的操场,瞬间多了两三百人,乌压压一片,一个个都兴奋得不行,不知道的还以为学校撒钱了。
    楼泽无语了,让人搬来一个凳子,而后大声说:“除了军艺交响乐团、合唱团的成员,其他人立即离开,我再重复一遍,如果不想吃警告,被通报,立即离开!”
    话音刚落,乌泱泱的一片学生撒腿就跑。
    很快,现场就只剩下交响乐团和合唱团的一百多人,随后,楼泽便开始让所有人报数,确认一个人都没差后,便大声问道:“《喀秋莎》这首歌,有没有练习好?”
    “有!”所有人回答。
    楼泽满意的点头,但他当然没有完全听信,接着说道:“明天下午,我将会带你们去一个神秘的地方演出这首《喀秋莎》,所有人都不许迟到,明白吗?”
    “明白!”
    “现在,一个个都排好队,我已经联系了大巴车司机,他们现在就在校外等候……”
    宋辉明听完后,挠头道:“楼导,既然明天演出,咱们现在这是去干嘛呀?”
    楼泽头也不回的说:“今天剩下的时间,所有人都给我在歌剧舞剧院里排练《喀秋莎》,争取一个和音也不许错,其它乐曲的练习,先放一放……”
    众人闻言,都是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段时间来,他们练习《喀秋莎》这些乐曲,都快练吐了,这也让他们一个个都胸有成竹。
    但要做到一个和音也不许错,那还是差了点。
    那是需要长时间的练习才能得到的完美境界。
    明天到底是什么演出?
    竟然这么急?
    所有人都是小小的脑袋,大大的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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