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ry:一家三口?
SH:这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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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幸运得到了一份工作,这让我很感激。
院长是个不错的人,显然他对于我每周只有三天工作感到遗憾。但是其实对我来说三天已经不错,而且我也希望可以回去跟夏洛克在一起。
原谅我的私心,能喜欢夏洛克并被他喜欢,这种感觉太美妙,我到现在都有些不敢相信。
离开这家诊所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从这里道贝克街并不是很远。
不过在我出门的时候,我就看到了一个穿着深蓝色大衣的男人,插着口袋站在街对面,领子立起来,黑色的卷发看起来很倔强。我在看到他的时候很显然他也看到了我,所以他走过来,大衣的边角划出了好看的弧度。
“你来接我?”我有些惊讶,又有些感动,还有些别扭。显然,我以前都是等人的那个,现在突然换成了一个男人——还是个福尔摩斯——等着我,这是在是个很新奇的经历。
夏洛克在我面前站定,点点头:“是的,我看到了你的推特,我觉得你会迷路。而且米尔很久不出来了,我带他出来走走。”然后他抬起一只手,我就看到一个红棕色的小脑袋从他的大衣口袋里挣扎着钻了出来。
这句话让我有些无力,有些时候不要把原因说出来比较好。不过我还是开心的,因为我的嘴角不自主的想要微笑。
我把米尔抱起来捧在手上,小家伙总是很好动,但是显然这个高度让他有些害怕。同把它放那个在了我的口袋里,夏洛克的大衣很昂贵,但是口袋并不是很大,米尔现在已经长胖了不少,再呆在那里未免有些挤。
“Dinner?”夏洛克很自然的拉住了我的手。
我没有拒绝他,只是在他的手指插|进我的指缝的时候有些不自然的抿抿唇角。听到夏洛克的话,我点点头:“我饿惨了。”
“去中餐馆吧,贝克街拐角的那家不错。”夏洛克走在我身边,步子不快不慢。
其实我每次带回家的外卖都是那里的,不过我觉得现在只要微笑就好了。
吃饭的时候,我给米尔要了一小碟子牛奶,他喝得很开心。虽然我看得出他渴望着桌上的食物,但是他还是太小,太过油腻的东西会影响他的肠胃。
“你是怎么来的?”我问夏洛克,事实上在半个小时以前我们还在发短信。
“走路,显然从贝克街走到这里比任何交通工具都要快。”
“是吗?”我有些惊讶。
夏洛克看了我一眼,然后用左手手指在桌子上简单的画着线:“这里是贝克街,这里是诊所,如果你选择从这里的楼梯上楼然后跳过三个房顶,紧接着穿过两条马路,相信我,十分钟你就可以到。”
“你是怎么知道的?”这句话问出来的下一刻我就后悔了。
果然,夏洛克脸上展现出了“我就是知道”的表情。夏洛克·福尔摩斯不仅仅是大侦探,还是人型GPS,偶尔充当移动资料库,并且熟练使用枪支,提琴拉得也不错散打也还好,听说他还完美冒充过大学教授……
我需要回忆一下,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我和这样一个人拉上关系的。或许回去我要给斯坦福打个电话。
夏洛克用筷子夹起了一颗豆子。
我也试了试,不过马上我就放弃了,用两根木棍子来苛求自己实在是太艰难,我拿起了旁边的叉子,还是这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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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克的一句话日记#
今天去买戒指,很漂亮的颜色,在我第一次摸到John手的时候我就知道尺寸,完全不用担心。
这里距离John去面试的诊所不远,我可以去接他。
他问了我怎么去的,事实上,这条路到底通不通我也不知道,理论上是可以的,不过我没有实践过,或许明天可以试试。
John给了我一个晚安吻,今天过得很不错。
作者有话要说:【点击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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