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会赖床,是的,我就是不想起来,这样john就能耽误和那个女人的约会,然后吵架,然后给我带中国菜回家吃饭。
John比头骨先生好很多,他会夸奖我,会帮助我,这很好。
至于他偶尔会发脾气打我一拳——真的莫名其妙——但总体来说,我可以用他的好处原谅他的错误。
是的,我很大度。
不过今天我知道我估计要自己呆一天了,早上John换了新衬衫,很不舒服,但是足够体面。我曾经说过很多次他其实穿套头毛衣就很好看,但是他开始学习穿衬衣,为了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叫什么我不记得了,反正过几天John会换掉她。
她太平凡,John不喜欢平凡,很明显。
但是估计John会在他那里过夜,他出门前告诉我不要给他发信息,他会关机。
我不喜欢这句话。
但我没有告诉他我不高兴,即使他答应明天和我去中餐。
赫德森太太会在John不在的时候把头骨先生还给我。头骨先生是我初中时候从学校偷拿来的,那时候迈克罗夫特为了上学离开家,把我一个人扔在了一堆傻乎乎的金鱼池子里。
他让我学习用智慧统治那些脑容量还不如金鱼的家伙,可我不喜欢。
不过我有一个朋友,学校的骨骼标本。他生前叫比利,很简单的名字,很金鱼,我不喜欢。
但是头骨先生能学会乖乖听人说话,不会喋喋不休,这很好。
我用了一上午给头骨先生拉小提琴,用一个下午寻找被John藏起来的烟。他技巧越来越高了,我找不到。
是真的找不到,我没说谎。
夜色很黑,赫德森太太在楼下打电话。扶手椅很柔软,但是对面的沙发真空。我不想做实验,因为我饿了。我想吃煎饺,但是冰箱里只有拉格郎日先生,他泡过福尔马林,不能吃。
拿出手机,我能看到John给我下过得app解密。
很无聊,但是看在John的面子上我玩完了。
好无聊……
“我说过,你的好医生不会一直陪你。”
我听到了迈克罗夫特的声音从壁炉里穿出来,我闭着眼睛把自己缩起来:“我没有需要他陪着我,迈克罗夫特,不要用你可怜的情商来揣测。还有,下次发短信,我不爱说话,尤其和你。”
“短信你从来不回,除了回复你的好医生。”声音静了静,又响起来:“把格雷格的警官证拿回来。”
“我没有。”
“雷斯垂德。”
“不给你。”
没动静了,屋子里头安静得出奇。我用手机开始刷推特,无聊的时候就给John刷推特发短信,这很有趣。
—我们去了海瑞公园,阳光很好。
她花粉过敏,很明显。SH
—午餐吃的意大利菜,这家店,服务不错,但是猜的味道不是特别好
中餐最好吃,尤其是煎饺。SH
—不知道夏洛克吃饭了么。
没有,我很饿。SH
没多久,John的短信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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