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酒敬余生 - 分卷阅读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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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酒敬余生 作者:北途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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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变化多端的文风表示了惊讶,“没想到你还会熬鸡汤啊!”

    余笙发了一大串哈哈哈过去,“跟我老公学的!现学现卖。”

    编辑回了个黑人问号脸,“你老公?你没打错字吧?”

    “……”

    最后编辑对她这脱单速度表示了由衷的敬佩,“去年我记得你还写了一篇文章,说自己活了二十年,连个正经恋爱都没谈过。转眼你就嫁人了?啧!”

    是啊,那时候自己也不知道人生这际遇,这么百转千回。

    所幸,她还是挺幸运的。

    姜博言则越来越忙,明明快过年了,上班的一个个都心猿意马想着假期了,他却跟上了发条一样,绷着劲儿埋头处理事情。

    偶尔她问起,罗阳会说,“他这甩手掌柜做太久,都是报应啊!”说完才想起,六哥最近这是忙着恋爱呢,怕余笙多想,又补了一句,“也就这几天了,剩了一点儿尾巴,六哥这人完美主义者,所以较真儿。阴历二十八就是年会,到时候这一公司的人就都该回家过年去了。”

    余笙点点头,也知道自己耽误了他不少事,越发乖巧,每天除了学习,在公司基本不给他捣乱,他不开口,她连一句废话都不多讲。

    她这多动症一样的人,能做到这步真是感天动天。

    有时候他加班,她也陪着,只是多数情况下她不是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就是躺在休息室的床上睡着了,阴历二十七的晚上,姜博言加班到凌晨,一身倦怠地抬起头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钟的光景,他站起身,看了眼窗外的天,漆黑如墨,只远处的霓虹晃出来一点儿色彩,对面写字楼已经彻底暗下来,夜绵长而寂静。

    “途路”刚起步的时候,他也经常这样,一抬头,已经是凌晨,窗外是漆黑而安静的夜,孤独感扑面而来,步步艰难,深夜里意志力最薄弱的时候,他很多次想过要放弃。

    他经常在凌晨出门,那时候公司还在创业园区的孵化中心,出门是一条很长的银杏路,他会沿着走,尽头右拐就是a大,再往前是一个公寓,余笙就住在那里,大学开学没多久她就搬了过去。

    站在外面,六点的时候能准时看见四楼窗子里的灯光亮起来,然后他会寻个长椅坐下来,像是孤单的人企图寻求一种温暖,盯着一个小小的窗子来取暖,抽一支烟,然后起身回去,继续艰难地爬行。

    那是个隐秘的往事,没有人知道,那时候姜博言并不觉得自己有多喜欢余笙,只是孤独的时候,她恰恰好出现在自己的视野,她就以那样一种怪异的姿态陪伴了自己许久。

    现在想起来,也算一种缘分吧!

    这会儿余笙已经躺在休息室的床上睡着了,他走进去,拍了拍她的胳膊,她翻了个身,哼了两声,眼睛却没睁,没过多久就安静下来,再次睡沉。

    大概是太累了,她陪着他陪到十一点,实在撑不住才去睡的,这个时间,姜博言也不忍心叫醒她,于是脱了外套,掀开被子,和衣躺进去,抱着她睡下了。

    这几日,他精神绷得也很紧,明天就阴历二十八了,一切都暂告一段落,这会儿终于放松下来,只觉得困意一层一层地翻卷上来,闭上眼就觉得神经被扯进一片无边无际的漩涡里,很快就没了意识。

    这一觉一直睡到大天亮,秘书早上上班,进来帮他整理办公室的时候,他才醒过来。

    余笙已经不在了,不知道去了哪里,他眯着眼,不甚清醒地折身下床,提上鞋子站了起来,从床头摸了皮带系上。

    推门出去的时候,秘书吓了一跳,手里一沓卷子哗啦啦地扔了一地,一边慌忙弯着腰去捡,一边惶恐地说:“boss,你昨晚没回去啊?……吓死我了。”

    姜博言系着外衣扣子,盯着秘书手里那一沓卷子看了眼,是余笙的六级模拟卷,才做了几天,自然还是不大行,密密麻麻都是红色的叉,他问,“见余笙了吗?”

    秘书摇摇头,“我没注意,不过我刚刚在楼下似乎看见一个穿着衬衣的女孩子的背影……那衬衣好像是boss你的!”

    因为款式独特,所以他记得。

    ☆、第51章

    这天是个冬日里难得的暖阳晴天, 余笙没穿厚外套,单穿着羊毛衫, 披了一件他的衬衣就出门了。

    那衬衣够骚气, 黑底,金线勾的花纹从肩膀缠绕到胸口, 也不知道他穿过没,放在休息室的衣柜里备用,余笙就拿来使了。

    她一女孩子, 穿上毫无违和感。

    修身款被她穿出了松松垮垮的街头潮流范儿, 她对着洗手间的镜子看了看,还挺酷。

    余笙别别扭扭地出门了,好在这会儿还早, 没什么人, 而且今天公司不会来太多人,年会定在了银光大酒店,是在晚上, 白天员工不用来打卡上班。

    临近年关,大多公司也已经放假, 整片写字楼都安安静静的。

    余笙出门的时候, 阳光照在身上,是晴冷的感觉, 并不算暖,不过也没关系,

    她是去晨练的, 早上起来的时候姜博言还在睡,她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躺下的,想来也不会太早,所以就没叫醒他。她整个人发懵,软绵绵的,头疼身子疼,浑身每一处都泛着酸困,她摸了摸额头,也没有发烧。

    不知道是怎么了,索性起来去晨练,让自己清醒清醒。

    大概就是这几日吃吃睡睡把身子养废了,精神头都不太好了。

    果然啊,生命还是在于运动。

    出门的时候余笙才发现自己把手机落在了洗手台上,也没能留条信息给他,不过她没放在心上,也出去不了多久。

    沿着人行道跑步半个小时,浑身那股劲儿才稍微缓过来些,余笙在路边资助贩卖机上买了一瓶水,灌了一口,被冷的龇牙咧嘴。

    往前走两步就是那天凌晨姜博言和她一起去的早餐店,她打算过去买份早餐带回去,他醒来估计都该饿了。

    然后就看见了一辆车,停在店门口,是辆双门牧马人,这车虽然不算太稀奇,可余笙还是忍不住凑近去看了一眼。

    没想到车牌号真是她熟悉的那个。

    心头一跳,刀刀姐回来了?

    怎么也没听谁说起。

    余笙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罗阳出来倒垃圾,就看见了门口的她,叫了声,“小嫂子?”

    余笙抬起头,看见他的时候,惊讶得嘴巴能塞进去一颗鸭蛋了,“罗师兄,你怎么在这儿?”

    她不就买个早餐吗?怎么遇见的净是熟人。

    罗阳耸了耸肩,“我爸妈的店,我偶尔过来帮忙,顺带蹭口饭吃。我们单身狗,吃顿饭也是不容易的。”

    余笙脑子转了九曲十八弯,然后才似乎艰难地明白了,“原来这是你家的?我说怎么有人在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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