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人间蛊王,靚到炸场(感谢道爷驾临的盟主)
“挺好————”
洪京保打量著沈奇,点了点头。
他和沈奇马上就有对手戏。
真的是“对手戏”。
就是————沈奇伸手指向他,他抓住沈奇的手指,把沈奇的手指和监狱柵栏一起攥著,扭动著肥硕的身躯用力,疼得沈奇撕心裂肺的惨叫—以此来彰显反派的凶残。
叫得越惨,人就越凶。
我负责哭,你负责喊,我们一起做老板。
但其实洪京保演戏很有分寸,这些天天玩动作的老江湖,对力道把控极其严谨。
沈奇並没觉得多疼,可他演起来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那种疼痛的表现,让洪京保相信了任达华的话,小伙子演技確实挺赞的。
也不知道他从哪儿冒出来的。
从口音上,没法判断沈奇来自內地。
被王宝放开之后,沈奇被甄紫丹扶著,还隔著一排铁柵栏,一脸愤怒的看著王宝。
这就是沈奇在《杀破狼》里被洪京保打的全过程。
接下来的几天,他一边拍戏一边学车,偶尔还会找廖启智求教表演技巧。
剧组不是封闭的,港媒狗仔早就盯上了。
毕竟,洪京保、任达华都是港娱的一线大咖,这俩人合作很有看点。
沈奇也难以避免地进入到媒体视野。
没办法,他太帅了。
港娱已经很久没出现这么扎眼的新人了。
来来回回都是吴彦祖、陈关西、谢听风、宇文乐那几张老面孔。
沈奇第一次被他们“咔嚓”按下快门,是在一场下车拔枪、对准镜头的戏。
这里其实是他击毙读犯,拿走读犯钱財的镜头,没有刻意追求帅。
然而,这可是枪啊!
哪个男人不喜欢身上带把枪呢?
虽然在横店也跑了几天龙套,但沈奇连道具枪都没摸过。
加钱哥也没配枪,只在说“我可以马上帮你搞定他,钱另算~”时,做过一个拔枪姿势。
《杀破狼》不一样。
点三八就別在他腰上,隨时可以扒出来对著空气开火。
拔枪的那一刻,沈奇帅得一塌糊涂。
港媒拍到这个镜头,转手就给登了报。
“人间蛊王”靚到炸场!
“对,就是他,给我们拍mv的那个,我说的没错吧,真的超帅!”
阿娇把烤好的点心放到桌子上。
容组儿很赞同地点头:“確实挺帅的,很有男人味,不比edison差。”
“哎呀,能別提他了吗?”
阿娇不太开心了。
“你们分分合合的,感情早晚都会磨光,”容组儿弹了弹杂誌上的照片,“你该不会打算转移目標,对这个帅哥下手吧?”
“怎么可能,他是內地的。”
阿娇坐到她身边,看著杂誌上的照片。
这样打扮,少了几分拍mv时候的惊艷,但是显得更有味道,確確实实很符合她的审美。
拍过mv之后,阿娇也没把沈奇给忘了。
甚至那天晚上还莫名其妙地做了个春梦,还有阿sa,可惜做到一半就醒了,再怎么睡都接不上。
“他现在不是在香江发展了吗?谈个恋爱怕什么,你又不打算和他结婚。”
容组儿翻了个白眼。
“哎呀,你怎么能这么说!我也会投入感情的好不好?每一次谈恋爱,我都想著天长地久。”
阿娇没办法想像自己和一个內地人天长地久一不是看不起,是从来没想过去內地生活。
“別想太多了,喜欢就大胆去追,以你的————这张脸,只要勾勾手指,他就会乖乖的把衣服脱了。”
容组儿差点吸溜口水。
她本来想说身材和脸,奈何阿娇的身材真的不太能拿得出手。
当然,容组儿两个都没有。
“哎呀,你好色啊!”
阿娇有点受不了,更受不了的是她居然真的在考虑。
梦里没完成的事情,现实里续上也不错,反正她又不是没交过男朋友。
如果不考虑天长地久,內地人反而是优势了,不用担心纠缠不清。
大概也是一段非常美好的回忆吧。
“哎,用完了之后,介绍给我啊!”
容组儿凑过来。
“啊!你在说什么啊!疯了!”
阿娇有些招架不住。
什么叫“用完了”?什么叫“介绍给你”?
论奔放,她显然不是对手。
沈奇也看到了报导。
不过,他对此並没有太多感觉。
在他看来,这些媒体炒作只能作为锦上添花,最终还是要看作品。
他把港媒报导的內容,通过电话和黄启道说了一些。
並且强调说,他当时造型真的很一般。
这些媒体就是挑事。
动不动就用“靚到“带刺””“靚绝全场”“杀疯了”“相机爆镜”之类的夸张標题。
还经常拉踩挑事。
比如这次,就有媒体说沈奇靚过陈关西。
暗搓搓地想看两人隔空打擂。
弄得沈奇都不敢轻易出门。
黄启道倒是很希望內地媒体转载这些报导。
奈何没钱去公关。
不过,內地这边也有不少新闻。
最离谱的一条,大概就是“黄小明为了沈奇註册博客”。
啥?
什么特么的叫特么的为了我?
沈奇差点爆出一串连环粗口。
小明哥你別乱搞啊!
我真的不好这口。
了解了之后才发现就是个误会。
黄小明也没干別的。
就只是评论转载了沈奇的博客。
他的评论也很简单。
好听!
主要是以前黄小明没有博客。
註册之后也没干別的,只转载了沈奇的博客,確实像是专门为了沈奇註册博客。
前有金莎、舒唱捧场,后有黄小明註册博客参加评论,官方也趁机推了一把一沈奇的博客热度又起来了。
黄启道还带来了一个消息。
金莎要买《杀手》。
“金莎?她买《杀手》?她买《杀手》做什么?”
沈奇一头雾水。
这姑娘该不会以为,她砸点钱买歌,自己这边就任她为所欲为吧?
有病就去看,西医治標,中医治本,中西医结合治成標本。
她大概是不知道这首歌的mv有多血腥吧!
“我估计是他们公司要的,你之前不是说这歌適合林俊杰吗?”
黄启道还没答覆。
他看似是沈奇的经纪人,其实一点权力都没有。
“哦对,金莎是林俊杰的师妹,可能是林俊杰想要咱们的歌。”
沈奇觉得有些荒谬。
这歌明明就是林俊杰的,没想到兜兜转转,还是和林俊杰產生了交集。
“那咱们卖吗?”
黄启道也在纠结这件事。
卖了的话,大概率就是林俊杰唱了,有了对比就有伤害,沈奇的破唱功就会被反衬到尘埃里。
而且,热度也会转移到林俊杰那边。
虽然林俊杰不太在乎这点热度,但是沈奇在乎啊。
他的博客起死回生,多亏了这种原创歌曲。
沈奇是娱乐圈的无名之辈,但他的博客不是,比很多开博客的明星都要火。
“卖啊,为什么不卖,只要给钱咱就卖!
沈奇理解黄启道的担忧。
然而,这种担忧並不会因为你攥著歌不让別人唱,就能够避免。
再说了,林俊杰唱得再好,他也不是原唱!
沈奇才是唯一的原唱。
其实,看上这首歌的不是林俊杰,而是金莎的老板毕晓世。
当他知道金莎去当了沈奇的“头號舔狗”,他的愤怒几乎能把天灵盖掀开。
也不知道该弄死金莎,还是弄死沈奇。
前者他不捨得,后者他弄不死。
他衝进沈奇的博客,才发现被高高顶起的是黄小明和舒唱的评论。
不愧是四大小生之一。
国民级的偶像!
简单的两个字“好听”,就秒杀了头號舔狗金莎。
头號女舔狗:金莎。
头號男舔狗:黄小明。
就因为有了这俩舔狗,沈奇的博客有了上百万点击。
毕晓世冷静了下来,决定用他专业的知识,还有傲人的口活,喷死沈奇这个王八蛋。
没想到————歌居然尼玛的还不错。
#,喷不动啊!
真特么憋屈。
而且,他还发现这首歌特別適合林俊杰。
这个沈奇在演唱的时候,甚至採用了一些林俊杰的唱法。
他的脑海中翻涌著冒出一个词:
量身打造!
在商言商,虽然討厌沈奇,但是碰到这样一首適合公司台柱子的歌曲。
他的专业素养告诉他一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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