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的时候,我还没有喜欢他。
我们学校两个学年换一次班级,意思就是说,刚入学低年级时编一次班,中年级升三年级时编一次班,升五年级,也就是高年级时再编一次班。
我记得三年级那时的班导师特别可怕,和一年级那个温柔婉约、每天笑瞇瞇的女老师有着天壤之别。那是一个不苟言笑,带着无框眼镜的男老师。年纪不大,大约三十出头,每天都穿着衬衫和西装裤,中分郭富城头,手里头永远握着那隻「爱的小手」。
小学生的任务呢,就是先把ㄅㄆㄇㄈ、加减乘除、甲乙丙丁、abcd这些入门基础款学好。那时我们刚过了认识它们、开心地sayhello的年级,开始要学它们的进化升级变形版。大家都知道,有两本在小学生中叱吒风云的作业本,它们分别尊称「甲本」大王与「乙本」大哥,里面打开一页不到十个字,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填满它们屁股下的那一格格空白。
那时老师还不准我们用自动铅笔,他说那会使我们懒惰,变得无法脚踏实地。我们每天面对着那两位大王和大哥,写两行就得削一次铅笔,但唯一庆幸的事,老师没有规定我们不能使用削铅笔机,但没有削铅笔机的同学,我只能说悲剧。
当我们拿到热腾腾作业本时,大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查看这学期的生字比划多不多,预估大概哪几个礼拜会特别痛苦。我们总是还没放学就开始写回家作业,甚至还没教到那页生字就开始疯狂地写。这时同学们的表情特别多,例如写到「太」这个字时,大家会边写边开玩笑,嘻嘻哈哈地拿橡皮擦丢来丢去。但写到「馨」或者构造复杂难懂的「龟」字时,不用风纪管秩序,教室里绝对一片安静。
那位老师的长相我永远记得,但因为名字很难写的关係,我只记得大家都称呼他为卓老师。
这位卓老师对学生们的作业异常地执着且吹毛求疵,「大王」批改完回来时通常都是血跡斑斑……呃,我是说划了很多红字。卓老师严格要求我们的字跡整齐、比划正确,写错的字一定要擦乾净,作业本上不可以有黑黑的痕跡。
开学第一天他就说清楚他的规定,可小学生嘛,小屁孩一个哪会理你。但他也不是省油的灯,当大家交出散漫且零乱的字跡时,卓老师立刻亮出他的秘密武器。
他总会在早自习时发作业,而且是一个一个叫到讲台前发。他会打开那一个人的作业本,然后大声地数出有多少个红字,然后用那隻「爱的小手」在我们的小手上印上相同数量的「爱的痕跡」。
从此以后,我们极度惧怕甲乙本,每天用恭敬的态度写它,并时刻住意有没有不小心写出简体字来。卓老师极度厌恶简体字,被他抓到一个字就打三倍,啪、啪、啪、啪!每个人领完作业本回来无一不是哭哭啼啼。
字写得丑,可以再改,但数学算不会可就倒大楣了。领完一顿好打后,他会叫我们去跑操场,错几题就跑几圈,不管寒冬或者烈日,没跑完就不准回来。若没在规定时间内回来,耽误到下一堂课,还是一样照打不误。
我们总是边跑边哭,一边咒骂老师多么没有人性。手痛到不能再痛,好几次等自己意识过来时,已经维持着挨打的姿势双手朝上地跑完整个行程。
那时候还没有什么严禁体罚这件事,也不会有家长因为老师教训学生而一状告上法庭,哇啦哇啦地大吼我家孩子可是千金之驱这种狗屁不通的话,所以我们这些学生各个吃苦耐劳,班上的成绩也一直维持着年级第一。
我们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去习惯,升上小学四年级时,几乎已经不再惧怕大王大哥以及任何考题。挨打完也能面不改色地自动往操场走去,跑完再继续订正错误的地方。爱的小手从第一代替换到了第十几代,连我们都数不清。唯一不一样的是,它就这么停留在这一代,没有再替换过。
然后小学四年级开学的第一天,他就这样突然出现在我们班上。
他在早自习时被老师带进来,那时大家刚拿到甲本乙本,已经以半开玩笑的态度再比赛谁先写完,完全没有注意到前方的动静。班导师咳了两声,发现没人理他,便用那隻已经和我们成为陌生人的爱的小手用力拍了拍黑板。
等到大家抬头往讲台看时,他开始介绍这位转学生。
「这是这学期转学过来的同学,他的名字叫司马言光。」看大家一头雾水,转学生一语不发地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大家看到他中间留的空白没?他的名字比较特别,姓司马,名言光。」
这时班上最调皮的男生举手了。「老师,怎么会有人的姓是两字?好奇怪喔!」
「这叫复姓,比较少见。」他拍了拍转学生的肩膀,要他坐到最角落的空位,「大家好好相处,还有。」他扫视全班,此时转学生已经慢慢地走到我身后的空位,「以后没教到的部份不可以先写,抓到的话就罚写十遍。」教室里顿时发出一片哀嚎声,但他不予理会,「现在打开课本,我要先画重点。」
拿课本时,我转头看了一下转学生。女生已经开始窃窃私语,但在我眼里,他就只是个新来的男生。我看他拿出一支铅笔,面无表情地等待着老师的下一个口令,我回头从自己的铅笔盒里拿出一隻粉色的萤光笔,放到他桌上。
他抬眼看我,过了半晌才说话。
「干嘛?」
「老师规定要用萤光笔划重点,我看你好像没有带,这隻先借你。」我释出善意,笑着说。
他直接把那隻笔推回来。「不用了。」
「没关係,我还有一隻。」我亮了亮手中的萤光笔。
「还你。」
「你可以用,我还有很多……」
他突然抓住我的手,并把东西塞回我手里,「我不要,还给你。」
说完,他把桌子往后拉了一格,像是要远离什么传染病似的,接着把课本放到膝盖上,离我离得远远的。我傻在那里,看着自己手中被退回来的好意,等到老师喊我,我才转回去翻开课本。
那时候小学四年级,我还没有喜欢他。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