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舟逸事 作者:南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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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无关。”
“鸩美人洛琰!”
待洛琰离去之后,周围的人纷纷讨论起来,说起这“鸩美人”在江湖上种种轶事,说他身手了得、善制毒使毒,专治这些害群之马,让其恶有恶报,实乃真侠客也。莫凌云回到京城以后便下定决心,要拜洛琰为师,跟着他一起行侠仗义。
莫凌云还沉浸在当时初见倾心的怦怦然中,被一阵马嘶声拉回了现实。只见洛琰骑着马手握着马鞭,马上和马车相连的缰绳已经被砍断了。他朝莫凌云点了点头,握拳告谢,随即调转马头,绝尘而去。
自洛琰从谷中消失之后,季子修便千方百计地想去寻他。季十三知道他不会就此罢休,便差人看住了他,将他禁足谷中,连采摘药材都不准他出去。
季子修不曾怀疑过洛琰,他和洛琰自小相识,清楚他的为人处事。洛琰平日里是骄横顽劣了些,但万万不可能去谋害无辜之人。他一开始还奇怪,在父亲面前替洛琰求情,父亲不但不给他任何解释的机会,还十分愤怒,若不是娘亲和子钰在一旁拦着,都要家法伺候了。直至有天,他在父亲房外听到他和萧寅的对话,才知道这件事自始至终都是季十三自己的杰作。
从那时起,他便看清了,什么家业、什么师门,一切皆是虚无,只有洛琰是真的。他一心只求找到洛琰,从此厮守一生。他假意逢迎,听从季十三的一切安排,慢慢地,季十三放松了警惕,他终于在一天夜里逃出了谷中。
江湖茫茫,要找一个人犹如大海捞针一般困难,幸好洛琰不是个安生的主儿,虽说已经被逐出师门,但还依旧秉持堂训,一路铲恶锄奸。季子修打听着“鸩美人”的行踪,最终来到了扬州。
一晃一年就这么过去了,又是三月桃花三月雨。季子修撑着一把油伞,立于拱桥之上,今年桃花开得早,河道两旁的桃花开得烂漫而热烈,花瓣落在河面上随波而流。扬州的街头熙熙攘攘,往来之人没有因为雨天而减少半分,但独独见不到那个想见之人……
***
“各位看官稍作休息,轻舟馆今日有酒相赠。”艄公子上台打断了赵言的故事,台下众人嘘声一片,听到有酒可喝又热闹了起来。
小厮们手中端着桃花酿过来了,在台下看官的盏中倒入酒水,又添一朵桃花漂浮于上。众人交杯换盏,乐得自在。
独独有一人,坐在角落里,戴着斗笠面纱,端着酒盏的手都有些颤抖,看着盏中漂着的那朵桃花,感慨至深,居然流下了泪水,泪水滴到酒水中,溅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师弟,别来无恙?”
洛琰抬起头,季子修就站在他面前,静静地看着他,周围的声音和情景都消珥了,仿佛又回到一年前,两人相别之时,他那时眼中也是这般伤感。他一直以为,那是季子修误会他,对他感到失望的眼神,所以这一年来他一直躲着季子修,原来……他一直都相信自己吗?
季子修坐到他身旁,抬手将他的斗笠和面纱都取下,洛琰连忙捂住了脸,觉得自己实在丢人,一个大男人哭成了这样。季子修笑着把他的手扒了下来,握住他的手亲了又亲。
“师弟,方才掀你面纱之时,我突然在想,新婚之夜,红纱之下的你,该有多动人。”
洛琰望向季子修,一脸的惊讶。
“你可愿与我共度余生?不能保你荣华富贵,但愿与子偕老,一生只为你一人。”季子修注视着洛琰,耳根又开始红了。
洛琰的眼眶湿润了,他笑着捏了捏季子修的耳朵,用力地点了点头。
赵言握着双拳望着这对璧人,眼里尽是羡慕的神情。艄公子悄悄遁到他身旁,展开折扇缓缓摇动:“咳咳,你想成亲的话……”
“住嘴!”赵言瞪了他一眼,“我才没有想成亲,我只是在想下一个故事。”
艄公子:“哈哈,成全一对佳人,你这说书的都变成月老咯!”
赵言:“我若是月老,那你是什么?”
艄公子:“你若是月老,那我……就当个嫦娥好了。”
赵言翻了个白眼:“你这脸皮比城墙还厚!”
艄公子邪笑道:“我厚的不是脸皮,是别的地方,你要不要试试?”
赵言羞得满脸通红,扭头望向别处,过了一会儿像想到什么事一样,突然叹了口气。
艄公子:“怎么了?”
赵言:“只是叹那莫凌云也是一往情深,现如今不知怎样了。”
艄公子:“莫家人虽不是江湖人士,却都有豪侠情结,凌云公子对洛琰只是崇拜之意,而非爱慕之心。”
赵言:“你怎么知道的?”
艄公子神秘地笑了笑:“我与莫家大少爷也是旧识了……”
☆、上元劫(一)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刑部郎中莫凌风才思过人,智勇双全,查突厥密探一案立下重功,将其由刑部五品郎中升至从四品刑部侍郎。钦此——”
“微臣领旨谢恩。”
莫凌风从林公公手中接过圣旨,林公公朝他招招手,他微微弓腰,公公掩唇密语了几句,他脸上露出了为难的神色。公公传完话拍了拍他肩膀,领着左右随从一并回宫了。莫凌风朝他身后的家眷们抬手,示意大家都可以起身了。众家眷们站了起来,府中上下一片欢腾,凌雨抢着要看兄长手中的圣旨,莫凌风被他闹得没法,只得掀开圣旨让这泼猴儿长长见识。
莫凌云将莫凌风拉到一旁,嬉皮笑脸地说:“大哥,你这功劳还得分我一半呢,若不是我,哪会那么快抓到那突厥探子。所以忘忧谷那事,你就替我多帮衬着点呗!”
莫凌风望了弟弟一眼,微微颔首道:“我会跟父亲说说的。你别后悔就行。”
“唉!大哥对我最好了!”莫凌云朝莫凌风挑了挑眉,左右看了看,压低了声音道,“话说那突厥探子也甚是英勇神俊,就是凶了些,不然……”
莫凌风眼角飞出一记冷刀:“不然如何?”
他知道二弟有断袖之癖,自那日在扬州见到一位美男子之后便终日念念不忘,只是想不到他居然对这突厥人也有兴趣。传说突厥人乃是人与狼结合的后代,那突厥人就好似一匹野狼,肤色黝黑,毛发微卷,双眉似剑,留着一脸络腮须,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浓浓野性的气息。当初自己在扬州认出他时,两人曾有过招,虽然不愿意承认,但自己确实处于下风,若不是后来凌云去官府通风报信,带来援兵将其团团包住,恐怕那人可没那么快被抓住。
莫凌云连忙摆了摆手:“放心放心,那突厥蛮子我可不敢痴心妄想。那身型一看就不是个好惹的主,二弟我不委身于下。”
莫凌风轻笑了一声:“量你不敢。”
方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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