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之间,我也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了,脑子里乱成一锅粥,完全想不出哪一种可能性。
胃内容物还有剩的,你们是取回去,还是放这里保存?汀棠市公安局的毒化科周科长从实验室门口伸出头来,问我们。
肯定是放你这里保存啊。大宝说,我取回去做什么用?
一席话,似乎给了我巨大的提示,我立即拿出手机,拨通了林涛的电话,说:林涛,你昨天看厨房的时候,有没有碗碟少了的痕迹?
林涛沉默了半晌,说:这个,我还真是没注意。不过,冰箱里有成包的生菜叶、火腿肠和吐司,都开封了。哦,还有西红柿。
尸体胃内容物里的残渣模样在我脑海里浮现出来,我说:死者是自己制作三明治吃的!那既然去泡澡,不可能把食品拿在手上吃,肯定是需要用容器装的呀!
嗯。林涛说,不过我确定,现场没有酒瓶、酒杯,也没用使用完毕未清洗的碗碟。
挂了电话,我又陷入了沉思。
大宝则在一旁不解地问道:你打了鸡血一样,这是发现了啥?
你想想看啊。我对大宝说,假如,我们假如有那么一个杀人的凶手。他在杀完人以后,把手机扔进了池子里,却把餐具都给带走了,这是什么行为?
呃,对啊,餐具又不值钱,手机倒是值几个钱。大宝一脸茫然。
既然林涛认定是侵财,凶手不拿走手机的行为可以解释,因为他没有销赃渠道,或者知道手机销赃存在危险。我说,但是依旧不能理解拿走餐具的行为。唯一的一种解释,就是死者的死,是和餐具有关的。凶手的行为,是在隐匿自己的杀人手段。
有关又能怎样?大宝还是不解,死者体内没有毒物是可以确定的,酒精也是可以检测出来的,就是把酒瓶子拿走,又能说明什么?
除了酒瓶子,还有碗碟。我若有所思地转头问周科长,请教一下周科长,如果死者的体内只有药物,而没有毒物,那么剩余的这些胃内容物可以检测出来吗?
那可比较麻烦。周科长说,因为常见毒物我们都是有对照物标准品的,所以可以进行比对。但是药物可是有成千上万种的,我们没有对照物,又如何能检测出来?
那如果我给你提供对照物呢?我问。
那我倒是可以试一试。周科长说。
我微微一笑,对周科长说:虽然您熬了一夜,但您最好能等我一会儿,再做完最后一个实验,你一定能睡个好觉。
说完,我拉起大宝就走。
喂喂喂,你这是去哪?大宝叫喊着,你不是要拿我做实验吧?
不一会儿,我们来到了市局旁边的药店,我气喘吁吁对药师说:能引起双硫仑反应的药,每样给我来一盒。
药师一脸茫然地看着我。
我愣了愣,说:头孢类的,有多少种来多少种,还有,甲硝唑
行了,明白了。药师反应了过来,摆了摆手,开始在药柜上拿药。
啊?不会吧?这个太扯了吧?大宝知道了我的用意,惊讶道。
很多人都知道吃头孢不能喝酒,但具体的原因就不知道了。其实,主要的问题就是头孢菌素类、硝咪唑类等药物在与乙醇联用时可抑制肝脏中的乙醛脱氢酶,使乙醇在体内氧化为乙醛后,不能再继续分解氧化,导致体内乙醛蓄积而产生一系列反应。轻则视觉模糊、头颈部血管剧烈搏动或搏动性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重则心肌梗塞、急性心衰、呼吸困难、惊厥甚至死亡。
我知道大宝没有表达出的是什么意思,于是打断他,说:这也是我大胆的猜测,出结果了才有意义,我带你来是让你付钱的。
你为什么不能付?大宝瞪大了眼睛。
我心想我这个月的零花钱还没发,这种事情我怎么会告诉你?于是说:别管那么多,反正报销,你别怕。
大宝颤巍巍地交了几百块药钱,把发票仔细叠好放进内衣口袋里,说:假如你猜错了,你也得说服师父签字啊。
三个小时之后,我们来到了专案会议室。
年支队长一脸严肃、正襟危坐。显然,林涛已经向专案组汇报了痕迹检验部门的勘查结果,并对案件性质已经有了倾向性的推断。
所以我也不绕圈子,直接开门见山地说:我们法医部门,支持林科长的推断。
哦?年支队长说,可是你们尸检完了,乔法医还和我说估计是意外?
我点点头,说:确实,我们开始确实觉得是意外。因为死者在没有任何抵抗的情况下,入水溺死,确实不像是他杀。而且,死者也没有任何被致晕的迹象。不过,经过毒物检验,我就不这么认为了。
有毒物?年支队长显然还没有得知毒化结果。
我摇了摇头,说:没有毒物。不过,我们在死者的胃内找到了头孢菌素类药物的成分,而且,死者死亡之前正在饮酒。
头孢加酒?年支队长惊讶道,医生都说不能这样配,但我也没见过谁吃头孢喝酒以后死掉的。
是的。我说,双硫仑反应发不发生、发生的严重程度,是和个人体质有关的,并不是绝对会发生,更不是发生了就要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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