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在手机上选好了这几天要吃的食材,不到半小时,所有东西都送过来了。鹿千风轻车熟路地往厨房走,把食材都分类清洗干净放进冰箱。
“下午想吃什么?”
“你定吧,都行。”顾明帆还不习惯这种同居的幸福感,但是鹿千风接下来的话让她意识到她想多了。
“医生说你的伤口一周不可以碰水,洗澡的时候我会提前帮你放好水,放好凳子,我帮你洗头,等你洗完澡我就回去了。”
“太晚了你还要来回跑也不安全,你可以住这里的,楼上有客房,我等会儿帮你拿被子。本来就是因为照顾我你才这么麻烦的,不回去了吧。”顾明帆有些急了,赶紧站到鹿千风面前,挽留的态度显得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
“是我觉得有些不自在。”老实讲,鹿千风真的不习惯和别人住一起。
“我不会打扰你的,尊重你需要独处的时间,太晚了真的不安全,你留下好不好?”
顾明帆抿唇,一米七四的大个子委屈巴巴地看着鹿千风,像一只温柔的大型犬求主人不要丢下她。
“好吧,我去买一下换洗的贴身衣服。”
鹿千风从来没发现自己是这么容易心软的人,或许是因为性取向的原因,她总是对女孩子下意识多照顾一点,再加上,顾明帆在公司一早就公开了自己是女同,让鹿千风对她一开始就好感度倍增,她欣赏坦坦荡荡勇敢的人。是欣赏,不是喜欢。
本来顾明帆又想说她来买,考虑到这是很私人的东西她识相地闭嘴了。
看鹿千风放下手机,她主动和她搭话:“其实我之前逛街碰到你的时候,就知道你是女同了。”
鹿千风挑眉:“因为戒指?”
“对。但我感觉你不喜欢在工作场合谈这个,就没问过你。”
“职场中的人对同性恋的态度不一,不想无端面临他们对我的恶意揣测,我觉得没必要在职场出柜,运气不好,还会遭遇异性恋的催婚自说自话大礼包,想想就算了。”
许是聊的话题比较轻松,顾明帆觉得鹿千风没有工作时那种紧绷的状态,她想延长这一刻。
“你有没有发现,我们公司现在都是女同了。”顾明帆笑得很开心。
“老实讲,有感受到我们公司浓郁的萨福气息,但是我又不好意思挑明,还有就是,有些人喜欢装姬,懒得问了。再说了,就算我们公司的女孩子都是,对接的客户公司也还是会有崆峒人士,替人出柜不好,所以我不会主动问。”鹿千风也笑了,眼角眉梢都染上了明媚的样子,顾明帆很少见她这样,痴痴地看着。
“顾总怎么知道她们是?”
“热拉一打开,100米之内全都是,私聊发现的。而且,是不是真女同,还是很好鉴别的。”顾明帆眨了眨眼,收敛起她的痴迷。
“别叫我顾总了,叫我名字就好。”
“我去做饭了。”
她还是没有开口叫她的名字,借口离开。感受到她的逃避,顾明帆没有追去厨房,转身上楼帮她收拾客房。
她把柜子里的冬被拿出来,放进烘干机,把沉积多年的樟脑丸的味道烘散,打开窗户通了半小时的风,她找出一套新的四件套,铺好床铺,接着把自己房间的香薰机拿进来,换上她最喜欢的香薰精油,让她的屋子满室馥郁。
布置的差不多了,顾明帆转身下楼,看见在餐厅忙活的鹿千风,她带着围裙,乌黑的秀发都扎起,露出光洁的额头,在橘色的灯光下衬得更加温柔,灯下看人美三分,顾明帆觉得,不止,三十分都够。
“我去盛饭,辛苦你了。”顾明帆拉开椅子让她先坐。自己转身去端还没端完的饭菜。她拿出两个份量中等的碗,盛了满满两碗饭,端到饭桌上。
“我吃不了这么多,你盛太满了吧。”
听到她没有叫自己顾总,顾明帆很开心。
“那我帮你夹到我碗里就好。”顾明帆很享受这种暧昧,从她碗里夹过来的米饭都感觉更香了。
“这样差不多了吗?”顾明帆玩味地看她。
差不多了。鹿千风拿了三双筷子,其中一双是公筷,她拿起空的汤碗,盛了满满一碗蹄花,递到顾明帆的位置。“这是你的。”
“我也觉得太多了,我吃不完。”顾明帆开始撒娇。
“反正这一碗都是你的。今天吃不完明天还能接着吃。”鹿千风幸灾乐祸地回道。
顾明帆只得认栽,乖乖地大口扒饭,试图就着米饭消灭蹄花。
“你煮的米饭好好吃,软软的,这蹄花好香,竟然没有那种油腻的味道,好厉害!”她吃的开心,连连夸赞鹿千风。
“蹄花用绿茶煮可以去掉猪肉的腥臭。你如果以后有空做饭可以试试,煮米饭很简单,你夸的我不好意思了,会让我怀疑我的厨艺。”
“那我做给你吃。”顾明帆笑得像个孩子,用公筷给鹿千风夹了一筷子肉。“我记得你喜欢吃这个。”
“你今晚多吃点。”鹿千风把顾明帆夹过来的肉吃下,继续细嚼慢咽。
这一刻的感觉太不真实,顾明帆突然感觉自己好像也有家了。她想,和对面这个人吃一辈子的饭,一定是一件很浪漫而且不会厌烦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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