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徽若没空休息,她想趁天黑前,把整栋宅子都搜索一遍。赤丹神珠的秘密,她不能告诉云啸风和鹿鸣珂,所以,她只能一个人去找。
“咱们要住三日,各自去挑间屋子,先到先得哦,到时候别说我以权压人。”羽徽若进来时就想好了借口。
“咱们不一起睡啊?”云啸风失望。
“这么多房间,我才不跟你们两个臭男人一起挤。”羽徽若说完,就出了大厅。
十几年前,王氏在这个宣阳城算得上大户人家,这栋宅子即便已经破旧,也能看得出来曾经的豪奢,光是这么多屋子,就够羽徽若看花了眼。
直到暮色四合,羽徽若都没能把所有房间都翻找一遍,天黑行事不方便,好在他们带的灯烛足够多,羽徽若提着盏灯笼,在花园里穿梭。
入夜后,气温骤降,一下子冷了许多,那种冷是从毛孔往骨头缝里钻的冷,直教人头皮发麻,浑身起鸡皮疙瘩。
羽徽若抖开带来的披风,裹在身上才好了许多。
云啸风将灯烛都点亮,还生了堆火,照得整个大厅亮如白昼。自下午起,羽徽若就没见鹿鸣珂的踪影,这会儿他不知溜达到哪里去了,灯烛都没回来拿。
云啸风拿出带来的牛肉干放在火上烤:“别管他,他生得那般丑陋,鬼见了,鬼都害怕。”
羽徽若忙活一下午,一无所获,这会儿确实又累又饿,云啸风倒是像有用不完的精力,上蹿下跳地忙活着,抽空还帮她烧了桶热水:“殿下,所有房间我都检查过了,最好的屋子是东厢房那间,我已经打扫干净,还铺了暖和的被褥,今夜你就在那里歇息,我守在门外,给你看门。”
云啸风说的那间屋子羽徽若有印象,按照保存程度,确实属于那间最为完好,云啸风都打扫好了,羽徽若就不浪费他的心意,麻利地带着自己的小包裹住了进去。
复原过后的屋子,被一盏明黄的灯烛映出本来的面目,帐内垂着流苏,墙上悬着古画,桌案上置有琴棋书画等物,应是女子的香闺。
十几年了,这些东西都还留着,不是没人想占便宜,是没人占得了王家邪祟的便宜。
羽徽若和衣躺下,看向窗外,窗纸上映出云啸风的影子,少年抱着杆红缨枪,支着脑袋打瞌睡。
鹿鸣珂却是一整晚都没踪影。
羽徽若本想闭上眼,小小打个盹,这一睡,登时陷入深沉的梦乡。睡梦里,依稀有什么东西爬上了床,躺在她的身侧,那种湿漉漉的触感,像是刚从水里钻出来的。
羽徽若再有意识时,身在一辆摇晃的马车内,车内燃着一炉幽香,袅袅白雾腾空,模糊身旁那人的脸。
羽徽若努力睁着眼睛,总算看清楚,是个做丫头打扮的小姑娘,面容很是陌生,没见过。
羽徽若正想开口询问她是谁,马车猛地停下来,羽徽若差点一头栽出去。那小丫头扶住羽徽若,掐着腰,掀开帘子,一口泼辣的言辞,大声斥责着。
“小姐恕罪,有个人躺在地上,老奴怕轧着他,这才突然停车。”车夫满脸歉意地解释着。
“小花,扶我下车。”羽徽若听见声音从自己的口中说出,接着,她抬起手臂,搭在那名为小花的侍女手上。
这些本非羽徽若所愿,她无法自主,因她成了一团意识,被困在这具身体里。
躺在地上的,是个受了重伤的男人,男人一身玄色衣裳,浑身都是血,羽徽若将他翻过来,映入眼帘的是右眼周围盘踞的鲜红色伤疤。
羽徽若倒吸一口凉气。
鹿鸣珂?
再仔细看那男人的模样,确与鹿鸣珂有几分相似,但年纪较鹿鸣珂大些,眉眼更为凌厉些。
“扶他上车。”羽徽若的声音脱口而出。
若是以羽徽若的性子,这样来历不明的男人,定是不会往家中乱捡的,羽徽若现在用的这具身体不是自己的,所做的决定她无法干涉。
联想到睡前那股阴冷的水汽,她已然猜出是怎么回事。
她睡的那间屋子,从前是王家小姐的香闺,王小姐是投河自尽的,所以,她的魂魄也常年裹着水汽——她在睡梦里,不慎撞入了王家小姐鬼魂的梦境里。
这梦里所呈现的,乃是王家小姐过往的经历。这个男人恐怕与王家小姐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想通这个关键,羽徽若老实起来。男人脸上的疤痕和鹿鸣珂一模一样,她心中有了个大胆的猜测。
第16章 鸣珂
这个男人伤得这么重,一看就很危险,王小姐把男人带上车的举动,丫头小花是非常不赞许的,百般劝说,最终耐不住自家小姐心善。
男人的伤势要及时处理,王小姐撕开他的衣裳,令羽徽若意外的是,男人的后背生长着奇异的花纹。
这种魔纹,只有天渊对面的魔人才会拥有。
魔人乃魔与人结合的后代,被天道剥夺了智力,大多形同走兽,经过一代又一代的演化,魔人中出现了心智正常的,他们被奉为高等魔族。
这个男人作为高等魔族,会出现在人族的地界,很不寻常。
王小姐亦是被男人的魔纹吓了一跳,她很快平复心绪,镇定自若,为男人处理伤口。从她的手法来看,她约莫是懂得些医术的。
王小姐把男人带回了王氏的宅子。
她把人藏在自己的香闺里,每日熬煮汤药,吊着他的命。
某天夜里,男人苏醒了过来,他蜷缩在角落里,喉中发出“嗬嗬”的声响。王小姐下床来查探,屋外狂风暴雨,电闪雷鸣,划过的闪电照出男人的那张脸,尤其是那道鲜红的胎记,阴森又恐怖。
王小姐吓得瘫软倒地。
男人红着一双眼睛,扑了过去,而后是衣衫被撕裂的声音。
王小姐怎么都没想到,那男人是被魅妖所伤,中了情毒,解毒的法子是与女子交合。那夜过后,男人的神志清醒过来,在她的屋中逗留了三个月。
男人临走前警告着:“不许把我的存在泄露出去,否则,我将血洗整个王宅,还有……我会负责的,半年后,我会带领魔域大军,渡过天渊,亲自来迎娶你。
羽徽若推算了下,男人的话是真的,他确实打算渡过天渊,来迎娶这王家小姐,但是很可惜,他的大军被人羽两族合力击退,尽数葬送在天渊内。
那个男人,是魔族的太子,苍玄。苍玄在那一战中伤重,不治身亡。
这么说来,鹿鸣珂是魔族太子的遗孤。
羽徽若心惊肉跳,这个秘密,大概连姑姑都没查出来。
王小姐并不知道苍玄已经死了。
她还在等他的消息。她是喜欢那个男人的,要不然以她刚烈的性子,不会容许那个男人侵犯了她,还能在她屋中养伤三个月。
她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府中传了好些流言蜚语,说她不甘寂寞,在外面偷野男人。任凭王老爷子如何逼问,王小姐绝口不提男人是谁,只说他会回来娶自己的。
几个月后,王小姐生下了个男婴,男婴的右眼周围同样有道鲜红的胎记,如此不祥的征兆,吓得接生婆放声大叫,直言那是诅咒,那个孩子是灾星,会给他们一家人带来灾难。
王老爷子不顾王小姐苦苦哀求,气得就叫人把男婴扔进深山里喂狼,彼时正是寒冬腊月,大雪覆了一层又一层,原以为那孩子会尸骨无存,第二天一早,王氏大宅的门被叩响,家丁打着呵欠开门。
门外趴着一头母狼,母狼怀中捂着的,正是被王家丢出去的孩子。
家丁屁滚尿流地去禀告王老爷子——丢在雪地里的孩子,被母狼送了回来。
王老爷子不信邪,叫人在冰面上凿出一个洞,把孩子扔进河里,这次他要亲眼看着孩子被溺死,哪知那孩子刚沉下去,无数游鱼围拢而来,托住那襁褓中的婴童,将他推回了水岸。
王老爷子惊得当场扔了龙头拐杖。
冻不死,淹不死,还真是个妖孽。王老爷子心下一横,直接叫人起火,誓要把这妖孽烧得灰飞烟灭。这回王小姐跪在他面前,哭得晕厥过去,都没能撼动王老爷子的铁石心肠。
雪地里铺上干柴,大火噼里啪啦地烧起来,眼看着火焰就要将孩子吞噬,天空忽然滚过冬雷,紧接着降下瓢泼大雨,浇灭了孩子周身的火焰。
三番两次都弄不死,王老爷子这下确信无疑,那孩子就是个怪物,而饱受打击的王小姐精神崩溃,一夜之间疯了。
王老爷子一夜没睡,想出了个好主意,他把孩子送给了一对多年无子的夫妇。
这对夫妇是王家的亲戚,多年前上门打秋风,见王家日子好,就赖着不走了,王老爷子碍于脸皮,兼家底雄厚,默认让他们住了下来。
王老爷子给了他们一笔丰厚的银子,只要他们答应带着孩子离开王家远走高飞,永远都不回来。
那对夫妇成婚以来就想要个孩子,多年来,试了很多法子都没用,凭空给他们一个带把的小子,简直就是走了狗屎运。
孩子虽然眼角有胎记,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遮住疤痕,模样比大多小孩都俊俏,夫妇二人只当捡了个宝。临走前,怕王老爷子后悔,把孩子要回去,求子心切的他们恶向胆边生,在水井里投了毒。
王小姐得知孩子不见了,疯疯癫癫的,走到府里的湖边,一头扎了进去,再没有浮上来。没过多久,那口水井里的水被饮用,王家人一个接着一个出事,竟是满门灭绝。
官府查出井里有毒,断定是王小姐对王老爷子怀恨在心,投湖自尽前想拉着全家人陪葬,再加上王家人死绝后,这栋宅子阴森森的,半夜总能看到浑身湿漉漉的女鬼到处找孩子,吓得草草结案,再不敢踏足。
那逢人就问孩子在哪里的邪祟,的确是投湖而死的王家小姐。王家小姐死的那天,魂魄就从水里走了出来,变作了邪祟。
低级的邪祟,并不能害人,她只能在府中晃悠,亲眼看着那对夫妇半夜在水井里投毒,害了自己的家人。
羽徽若从梦里醒来时,浑身湿得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那种黏腻的水汽,冰冷得让人绝望。她惊坐而起,大口喘着气,一副惊魂未定的模样。
“殿下。”云啸风听见动静,推门闯了进来,“怎么额头上都是汗?”
羽徽若并未计较他的冒失,卷起袖子擦拭额角:“做了个噩梦。”
时间才过去了一盏茶的功夫,羽徽若身陷这个噩梦里,用王小姐的视角,走了漫长的一年光阴。那是王小姐余生里最后的岁月,尽是苦涩和绝望。
“鹿鸣珂呢?”羽徽若想起什么。
“还没回来。这小子,不会真的被邪祟给迷住了吧。”
“去找他。”羽徽若下床。
鹿鸣珂入羽族前的相关经历,羽徽若找人调查过,这丑八怪就是陈州的一地痞流氓,坑蒙拐骗,无所不用其极,陈州百姓人人讨厌他。他还集结了些无家可归的孩子,组建了支流氓大队,专门干坏事。
追根究底,都是半大的孩子,拼了命的,只是想填饱肚子活下去。百姓讨厌归讨厌他们,背地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偶尔也会施些粥饭。
这些都湮灭于陈州被破那日。
陈州百姓成了羽族的俘虏,鹿鸣珂没及时逃出去,亦做了其中一员。
关于鹿鸣珂流浪前的身世,羽徽若晓得个大概。资料里说,他因天生带着不祥的胎记,命格诡异,不被亲生父母所喜,丢在了外头,被养父母捡回来。当然,经过这遭,羽徽若已明白过来,这些说辞都是他养父母那里传出来的。
陈州人说,他养父母曾经也是有钱人,现如今羽徽若知道他们的那笔钱是从何处而来了。这种穷惯了的,守不住财富,有了钱,财迷心窍,想钱生钱,去了赌坊,未曾想一夜间输个精光。
从那以后,他们的日子就不好过了起来,五年后,那对夫妇被送子观音垂怜,有了自己的亲骨肉,鹿鸣珂的地位一落千丈。一家人穷得没饭吃,索性让鹿鸣珂上街讨饭,为讨得更多的钱财,他们甚至不惜打断鹿鸣珂的腿。
那个瘦骨嶙峋又断了腿的孩子,靠着行乞为生,养活了一家人。兴许是上天都看不下去了,有一年半夜,毛贼翻进了鹿鸣珂的家,把鹿鸣珂的养父养母以及刚学会走路的孩子杀了个精光,鹿鸣珂饿晕在外头,才躲过一劫。
陈州人都说,鹿鸣珂这种长相,是丧门星转世,生来就是来克六亲的。鹿鸣珂不在乎这些,他在陈州四处流浪,吃着百家饭,一天天长大。
他的断腿是一位游医可怜他,替他医治好的,他不想再被叫狗娃,就摸进书院里,被打个半死,求到一个老夫子跟前,请求他给自己起名。
老夫子摸了摸他的脑袋,问他这辈子最想要的是什么。
少年毫不犹豫地答:“我要出人头地,把所有人都踩在脚底下。”
老夫子不赞同他这样功利的想法,但还是怜惜他,给了他“鸣珂”二字。鹿鸣珂犹不满足,自以鹿为姓,因为鹿,寓意着高官厚禄。
他就是要一步步往上爬,居高位,把所有轻贱过他的,都踩在脚底下。
直到他遇到这辈子的克星。羽徽若骑着鹿,在他生命最狼狈的一刻粉墨登场,从此他被她踩在脚下,永世不得翻身。
第17章 芳魂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