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里正好还有热水,大家用脸盆打了水洗去脸上的灰尘。
孟恺孟轩洗完脸后,跟孟骄说了一声就去村口那里等孟林了。
小孟瑶也跟着两人一起去了,说是好久没见到二舅舅了,就连几只毛孩子都不甘示弱,跟在几个人屁股后面,组成了一个。
也是巧了,他们坐车回到镇上的时候,并没有碰到孟林,估计是跟他走岔了。
孟骄跟李彩霞说了会话,见也没什么事,李彩霞便先回去了,等回头有空再聊。
看外面阳光还不错,孟骄把几个房间里的被褥都拉出来晾晒一下。
这么多天没有住人了,晒个太阳也能干燥暄软一些,晚上睡觉的时候也舒服。
孟林还是住的孟恺孟轩的房间,一看那叠的整整齐齐如同豆腐块的被子,以及没有一点褶皱的床单,就知道那张床是他睡得。
感觉堂屋里有些阴冷,孟骄又把小铁皮炉子给升起来。
趁着火势正旺的时候,放入一块蜂窝煤。
要不了多久,屋里就能热乎起来。
又去暖棚里转了一圈,里面的菜被李彩霞打理的不错,长得郁郁葱葱的。
因为有这个暖棚,孟骄和李彩霞两家人就算是冬天也总能吃到绿叶蔬菜。
偶尔嘴馋的时候,还能吃几回火锅。
鲜嫩的青菜吃到嘴里脆生生又清甜,感觉比肉都要好吃。
一想到火锅,孟骄还真的有些馋了。
正好二哥也在,那今天索性就吃火锅。
省事不说,还好吃,主要是孩子们都喜欢。
说干就干,孟骄赶紧用温水先泡了些木耳和香菇以及宽粉贡菜啥的。
又趁着没人在家,赶紧从空间里拿出一些火锅底料。
把家里的腊肉跟腊肠切上两盘,空间里倒是有不少的牛肉卷跟羊肉卷的,可惜不能拿出来,只能望肉兴叹。
对了,家里之前还有两盒午餐肉罐头没吃,也打开切成薄厚均匀的片摆在盘子里。
然后去暖棚摘了一些青菜,用温水洗干净放到小竹筐里控水。
又切了些土豆片跟藕片,然后从空间里拿了瓶芝麻酱倒入一个盆里,放了块腐乳加入调味料和热水,用筷子慢慢的搅开最后搅成均匀的稠糊状。
这个就是吃火锅的麻酱蘸料了。
空间里是有开袋即食的蘸料,但孟骄不喜欢,觉得还是自己调制出来的蘸料味道更好。
最后又炸了一小盆辣椒油,切了一碟子香葱,香菜和蒜蓉,根据自己的口味谁喜欢吃什么就往蘸料碗里放什么。
第442章 八字还没一撇
做完所有的准备工作,把吃火锅用的鸳鸯锅坐到铁皮炉子上,加入高汤再放火锅底料。
这高汤还是之前孟骄存放在空间里的,一直都是温热的状态,就是为了以备不时之需。
火锅底料一边放的微辣,一边放的清汤,小瑶瑶也可以吃。
而且二哥受伤了,也要少吃辣椒。
锅里的汤底还没有烧开,便听到大门外传来说话的声音。
应该是孟恺他们跟孟林一起回来了。
孟骄赶紧走到院子里去迎一迎。
就看见孟林骑在自行车上面,用那只没有受伤的脚着地,车后座上还坐着小瑶瑶,车把上还挂着一条肉。
而孟恺和孟轩则是一左一右的跟孟林说着话,脸上的笑容晃得人眼晕。
两人跟孟林说的是这次回去探亲的事,以及爷爷奶奶和爸爸的情况。
孟林听到父母跟大哥都很好,心里也是很高兴。
见到家了,小瑶瑶也从后面跳下车子。
“二哥!”孟骄喊了一声,眼神还带着几分嗔怪。“你怎么也不小心点,伤口还疼吗?”
孟林对孟骄咧嘴一笑,伸手拍了拍自己的腿。“早就不疼了,已经拆线好几天了,就是要修养一段时间。”
认真说起来,他以前做任务比这还要重的伤都受过好几次。
甚至有一次,再偏差一点的话,就要打中他的心脏了。
做任务本就存在着危险,哪有不挂彩受伤的。
这些年来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疤得有好几十处,他倒是没怎么在意过,反而觉得这些就像是自己的荣誉。
“那是,伤筋动骨一百天呢,听说你这次可是伤到脚筋了,得好好养着。要是不注意成了个瘸子,看你以后怎么给我娶二嫂!”
孟林哈哈一笑。“放心,要是真有人喜欢你二哥的话,就算我真的成了瘸子,她也不会在乎,只会觉得心疼。”
说到这个,孟林脑子里不禁便浮现出李彩霞那张脸。
之前去县里接自己出院的时候,她正好在一边看着医生帮自己拆线顺便上药。
裤腿被撸到了上面,露出自己的伤处以及以前的旧伤疤。
那姑娘虽然在一边默默的看着没说话,不过却忍不住落了泪。
等医生走后,孟林还问是不是伤疤太丑吓到她了。
李彩霞摇摇头,说不是的。
只是看到他的伤,觉得身为一位保家卫国的j人真的太不容易了,看到只会让人觉得心疼,要是被自己的父母亲人看到,也一定会更加的心疼。
谁不是人生父母养的呢!
人都是血肉之躯,若是换做普通人还能哭一哭嚎一嚎。
可他们身为j人,却是流血不流泪,即便受了伤还是会坚强的站立起来,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身上背负的责任,这一点尤其让人敬佩!
同时也想到了她的弟弟,现在也是一名j人,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即感到骄傲又为他担心。
也不禁想起孟骄说过的一句话。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是因为,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
以前她不太理解,但看到孟林身上的那些伤之后,她忽然就明白了。
是了,她们如今安定的生活,可不就是这些身穿橄榄绿的人在前面为他们披荆斩棘,用他们的血肉之躯换来的。
孟林当时听了她的话也是深受震动,脑子一热便脱口而出问李彩霞。
那她愿不愿意嫁给这样的人,成为一名j嫂。
李彩霞当时先是脸红了一下,但却很认真的说,当然愿意。
不过前提是,两人要相互喜欢才行,她不愿意盲婚哑嫁。
孟林听后心里暗喜,但也没敢再进一步,就怕把人家姑娘给吓跑喽。
好在他还会在姚家村待一段时间,正好利用这段时间跟人家姑娘培养培养感情。
“说你胖还喘上了,二哥你是不是已经有喜欢的姑娘了?这次回去爸妈他们还说呢,担心你还能不能娶到媳妇。二哥,你年纪也老大不小了,可要对自己的事情上上心,省的爸妈整天为你发愁!”
孟林已经三十出头的年纪了,就算是放在几十年之后,那也算得上是个大龄青年了。
“行,只要遇到合适的,人家也看我顺眼,二哥一定给你领回来一个二嫂行了吧!”
孟林说着,把车子停好,从横梁那里抽出一根拐来放在自己腋下,很是熟练的往前走着。
现在受伤的那条腿虽然每天锻炼,但还不能承受他整个身体的重量,要一点点来,否则会影响恢复。
这些天经过不断的磨合跟锻炼,他即便拄着拐走路也能很娴熟。
“二哥,你走慢点。都已经到家了,不用着急忙慌的。对了,彩霞说你去镇上拍电报去了,怎么这么久?”
从村里到镇上来回也只要十来分钟的时间,就算是再拍一封电报一个小时足够了。
可据李彩霞说,二哥吃完早饭就走了。
这眼下又快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他去的可是有点久。
这么长的时间,孟骄觉得就算是去县里拍电报也早就回来了。
不得不说孟骄还真的真相了。
孟林还真的去了县城。
本来只想在镇上拍完电报就回来的。
然后路过供销社的时候,顺便到里面转了一圈。
他是想着人家李彩霞照顾了自己这么多天,又是帮忙洗衣服又是给做饭的那么辛苦,自己应该送点礼物表示一下自己的谢意。
可看来看去,供销社里的那点东西都入不了他的眼,送姑娘的话他也拿不出手。
于是就索性骑车去了一趟县里。
县里的供销社可要比镇上的大多了,而且高档些的东西也多。
选来选取,最后看中了一块手表。
正好自己手里还有一张手表票,就买了一块女士手表。
心里甚至忍不住想,李彩霞戴上手表之后的样子,肯定好看。
不过这事他是不会跟自己妹子说的。
一个是言之过早八字还没有一撇,一个是也有些不好意思开口。
还有一个就是, 李彩霞跟小妹是好姐妹。
要是小妹知道自己对她的好姐妹下手,不知道会怎么看他这个二哥。
是支持还是反对呢?
所以,他想着还是等等再说。
“咦,什么味道这么香?做了什么好吃的?对了,彩霞呢?”他走之前,李彩霞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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