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二媳妇的这点小心思,若是小陆将军,那是半点也不会懂的。但同心听在耳里,却只是笑了一笑。
“你那两个兄弟如何了?”
于是李二媳妇的注意力立刻便被转移了,总归还是要炫耀,但这次多了几分诉苦意味。
他们不信任刘使君,不愿意跟着刘使君走,他们留在了平原城,不得不承担小袁公无休无止的劳役。直到夏天那一场惨败之后,小袁公下令,除了自家有土地的农人之外,其余那些田客,以及平原城中除了工匠小吏之外的,不那么必要的百姓,一律被征发劳役,开垦荒野,至于获得的粮食,据说如果百姓自己有耕牛,便可留下四成,若是需要借用小袁公的骡马耕牛,便要交上去八成。
因而许多百姓开始陆续出逃,一部分被抓了回去,也有一部分成功逃脱——比如李二媳妇的娘家兄弟。
他们费尽心思,在海港尚未结冰时,偷偷坐了船,南下来到剧城,投奔这个很是被他们瞧不起的妹妹。
现在她的两位兄长的住处是她安排的,还有两位嫂嫂以及侄子侄女们的衣料也是她给的,他们感激涕零,交口称赞,一心一意想要找机会去陆将军营中混个差事,再不济,跟着妹夫在郯城定然也能寻一份美差,好重新将家业整治起来。
……多神奇啊。
同心注视着身旁小媳妇那张神采飞扬的脸,觉得奇妙极了。
她被张将军塞进马车里,送给陆悬鱼时,她见到的陆悬鱼是个朴素平凡的少年,尽管有一身惊世绝伦的好武艺,但放在人群里,立刻就会消失不见,谁也找不到她。
那时的她不过是荒野上的一根野草,无人在意。
而现在的她已经逐渐长成一株参天大树了,有鸟儿落在枝上筑巢,有鼳(xi 二声)鼠在叶间奔跑,尤其下雨时,说不定还有两只猴儿一路跑过来,避一避雨,再仔细翻翻枝叶下面,有没有两个果子摘来吃?
她们出门时还是很早的,总归早点出门,才好在市廛上寻个好卖主,将布匹卖出去。卖过布匹回家时,太阳尚未至中天,阳光落在道路上,拉出了长长的影子,将往来行人身上都染上一层朦朦胧胧的光,看得并不分明。
但路边有个扫地的仆役仍然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那人不到四十岁,衣衫褴褛,一侧身体看着粗手大脚,并没什么稀奇,但另一侧便见到缺了一只右脚,右手也断了几根手指,正在寒风中艰难地清扫着一路污秽。
剧城渐见兴旺,人多了,因此路上的秽土粪便也多了,有人的,也有牲畜的。州牧府下令,无论冬夏,每日都要沿街清扫,夏日甚至要早晚各扫一遍,防止天气炎热时招来蚊蝇,或是污染井水,引发瘟疫。
扫地这活计谁都会,因此酬劳十分微薄,从早上扫到中午也只能果腹罢了。若是扫上一整天,酬劳倒是多一倍,但夏天热死,冬天冻死,除非将要饿死,也不会有什么人来做这个活。
北海民生安定,百姓们生活虽不富足,但糊口并不算很难,因此这样的苦累活计,做的人还真不是很多。
但这个人看脸上的冻疮便知道,他的确是从早干到晚的。
他曾经的禄米抵得上一个小官,每场大战之后不提战利品,还有一份钱帛赏金,那都是靠着他一身武艺挣来的。
但现在他什么都没有了。
同心看了一眼曲六,无言地自他身边走过去了。
他扫得十分用心,浑然也没有注意到什么。
陆悬鱼在剧城的宅邸并不奢华,她不是个喜好金珠宝玉的人,况且俸禄原本也不多。刘使君虽然有赏赐,军中每次征战皆有战利品与犒赏,但这些钱都被田豫收走了。
……据说都送去郯城了,除却锻造铠甲武器之外,最要紧的是为陆将军攒一批崭新的,前所未有的强弩出来。为了这个目的,陆将军大把大把地往里砸钱,田使君也跟着往里砸钱,据说百万钱都打不住,但至今也不知道造出来了什么。
然而同心一进门,一股热气还是扑面而来。
干肉腊肠挂在房后的屋檐下,避开了正堂的热气,在冬天的寒风里轻轻摇动。
花在家中的钱虽不多,但一切该有的生活用度不会减。
因此这个宅邸虽然看起来朴素,但仍然是平静且舒适的。
她站在门口注视着这一切时,阿草忽然冲了出来!
手里拎着一柄小木剑!“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地冲出来!
“阿草!”同心吓了一跳,“你这是做什么!”
满头大汗的阿草冲到了院门口才收住剑,“我在勤加练习!”
“……练个什么?”
“练习杀敌!”阿草骄傲地挺了挺胸,“我将来也要从军!我也要当将——阿母!阿母!”
同心居高临下,上前一步将他拎了起来,像老鹰抓了只兔子一般将他拎上台阶,按在腿上就开始打他的屁股!
“知道错了吗!”
“不……不知!……知道了!知道了!”
“错哪了?”
“呜呜呜呜呜呜呜!实在不知!”阿草哭得伤心极了,“阿母!为何又打我!”
“你将来若是有本事,就读书,能当个孝廉,就算是祖上有光!”同心怒道,“若是没本事,学一门手艺,或是凭力气吃饭,种地放羊都是好的!独不许你从戎当兵!”
“阿,阿母,为何呀?”
“你以为种地就容易吗?”
“种地放羊有,有什么,什么难的!”
哭花了脸的阿草在母亲怀里扭来扭去,意见大得很,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母亲这一顿火是从何而来。
而他的母亲只是摸了摸他的头。
“这可太难了,”她幽幽地说道,“你要知道,这世上有太多人不愿我们平平安安活下去啊。”
这个脸蛋圆圆的五岁小男孩不明白,或许剧城的商贾们也不明白,甚至已经逐渐忘却几年前那数场徐州大战的百姓们也不明白。
但总归有人明白。
尽管淮南气候温暖,即使冬天也并不寒冷,但寿春的仆役比之剧城那些仆役的活计要繁重多了。
曲六只需要将粪土扫一扫,归到一起,拉出城去。
寿春这里负责清理街道的人却需要每天晨起时将街头巷尾,以及路边阴沟里的饿殍捞起来,装在小推车上,送出城去。
一车接一车,不仅要送出城,还要利落地挖坑埋了,但即使埋下去也不是这些饿殍的终点,因为还会有更饥饿,一时半会儿却还没死的人将它们挖出来,然后贪婪地撕扯,切割,分赃之后,一哄而散。
接下来才是野狗的份儿。
清理工作需要很早时进行,绝不能在卯时之后。
因为寿春最高处,那座恢弘壮丽,不逊于雒阳南宫的建筑上,有人会居高临下地审视他的城池,他的子民。
这样美丽富饶的城池,街上走的也该是体面干净的士人。
不该有黔首苍头,更不该有饿殍于路旁。
今晨的袁术也在这样满意地向下望去,看一看他所统治的这片广袤土地,看一看他这大好基业的起点。
他的身侧站着一位堪称国色的美人,肌肤如玉,乌黑的眼睛仿佛秋水一般,细而长的眉毛似蹙非蹙,带了一丝哀愁地望着他。
按照常理说,她是不该那样哀愁的,她披了一件雪白的皮毛大氅,上面没有一根杂毛,大氅下是一件蜀锦制成的曲裾,金银丝线的花纹迎着朝阳烁烁生辉,竟比朝霞还要灿烂明艳。
因而袁术在看过寿春今日这一番清净和美的气象之后,便满意地转过身来,轻轻摸了摸冯氏乌黑的头发。
那一头乌黑浓密的青丝柔顺光滑,任何人见了也会觉得,它实在不需要什么装饰,但那把缀满宝石的金梳插在头发里时,人人又都觉得那样一件饰物才配得上她倾城的美貌。
“你可曾听说,”袁术笑道,“今岁中原各地又是大旱。”
“妾在深闺,哪得听闻。”冯氏女柔柔地说道,“将军却为何露出这样的喜色呢?”
“天灾频仍,民不聊生,此必定是汉室王气将终之意。”袁术的手指似乎在抚摸那把宝梳,又似乎在想象中抚摸着传国玉玺,“刘氏将终,袁氏当兴之日,近了。”
他今天的笑容和以往格外不同,这句话也格外的危险,因此冯氏女不得不收起习惯性的哀愁脸,而是略有些惊慌地问了一句。
“将军若欲自立为主,天下诸侯,又当如何?”
袁术一丝迟疑也没有,他脸上的自信、坚定、以及豪情万丈正映在朝阳之中,也映在了冯氏女的眼中。
“我是天命所归之人,诸侯能奈我何?!”他大笑道,“曾有谶语曰,‘代汉者当涂高也’,吾字公路,正应其谶!”
话似乎是不错的。
但袁术称帝的消息还是震惊了天下之人。
于是自建安二年始,最终席卷中原的一场大战,就因这句谶语而开始了。
第214章
这一个冬天真的是冷极了,滴水成冰。
守夜巡宫的小黄门每每路过更漏房时,总须记得翻一翻炭盆,不令更漏结冰。
这是个苦活计,因而总会派给那些新进宫不久的孩子。
天子刚回雒阳,百废待兴,只不缺黄门——京畿残破,想要入宫讨一口饭吃,不令饿死的小男孩真是太多了。
这些在夜晚的寒风中打了更的小黄门将时刻报给整座宫廷,再由宫廷传到整座荒凉死寂雒阳城。
大片大片的废墟之中不见半点星火,于是更夫们省了不少事,他们只需要在北城敲着焦斗走一走便是。
这里虽然烧掉了大半房屋,总还剩了些高门大户的体面庭院,足以安置贵人。只是在这样寂寥的都城里过夜,哪怕身边有人,总也觉得阴森寒凉。
尤其考虑到这里龙蛇混杂,更该警醒些。
为了表示对朝廷的信任,对天子的恭敬,曹操领兵来雒阳时,留兵在城外,自己只带了数十亲随入城。
……当然,这些亲随里多有力士,比如被他深情称呼为“古之恶来”的典韦。曹操于内室过夜时,必留他在外室守卫。
这座曹操为典军校尉时的居所现下留宿了五六十人,略有些拥挤,但仍然不能令他感到温暖。
街上有更夫走过,长长短短的金柝提醒他,已至子时。
身边的年轻文士低低地咳嗽起来,见主君看向了他,便笑了一笑。
“也不算什么。”郭嘉笑道,“喝点热酒就好了。”
“年纪轻轻,不知善加保养,”这位主公摇了摇头,“吩咐他们煮一壶茶来吧。”
趁着仆役悄悄离开去取热茶的间歇,曹操伸出手去,拎住火钳,拨了拨炭盆,从里面拨出了一只山药。
炭盆里的山药,表皮看着也不甚焦糊,但总需搁在旁边晾上许久才能剥去表皮,慢慢吃掉。
看到主公很有耐心地又夹出一只,也放在炭盆边上晾着,郭嘉嘴角一翘。
“主公好耐心。”
这句一语双关的话在曹操身上没起多少反应,他仍然十分平静。
“不得不为罢了。”
朝廷现在正如这只炭盆,炭火与山药滚在一起,看着已是一片余烬,拨开上面的浮灰,下面火光烁烁,想取了山药出来,大为不易。
令他这般棘手的原因也很简单——任凭曹操怎么想,也想不到臧洪竟然能一路护送吕布去了雒阳!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